进出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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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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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权审批
 

进出口权审批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金50万以上)
2、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公司章程复印件
6、公章

审批进出口流程

1、市商务局
2、海关
3、电子口岸
4、防疫检疫
5、国税局退税科(如企业不是一般纳税人不能退税)


 受理时间
 一个月


 费用

 3000元

进出口相关内容

  一、除对注册在中西部地区(本规定所指的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

含长春)、黑龙江(含哈尔滨)、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含武汉)、湖南、广西、海南、

重庆、四川(包括成都)、贵州、云南、西藏、陕西(含西安)、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内资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优惠条件外,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

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实行统一的政策。

  二、内资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分为外贸流通经营资格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两种(

边贸企业的现行政策不变)。其经营范围分别为:

  三、外贸流通经营资格实行核准制,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实行登记制。

  四、内资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办理内资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核准和登记,应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六、本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凡与本通知不符的规定,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废止。

各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西藏自治区、苏州工业园区、江苏省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区原由

sssss 当地自行审核或登记内资进出口企业的经营地域限制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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